函授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种学习与授课形式,是国民教育系列认可的一种学习形式,主要按各个院校的专业制定教学计划,函授入学考试每年1次报考机会,考试科目视报考学历层次的不同而不同。函授的学历层次只有函授专科学历与本科学历,要求必须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。通过修完教学计划中的所有科目,提交作业,参与考试,提交相应的毕业论文后,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。
函授的教育起源
函授教育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英国的大学推广运动,20世纪80年代后各资本主义国家始设函授学校。在中国,商务印书馆曾于1914年创设函授学社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函授教育有了很大发展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函授教育,是从中等师范函授办起的。1951年,东北实验学校设立函授部,北京成立了函授师范学校。高等学校举办函授教育是从中国人民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开始的。后来逐步扩大到理、工、农、医、文、财经、政法、师范和体育等各类高等学校,其中以师范函授教育发展的规模最大、速度最快。至1965年,中国已有123所高等学校举办了函授教育,设有函授教育的专业达138种,在学函授生达18.9万人。
函授的教学特点
学员在教师书面指导下自学,充分利用业余时间,按照函授教学计划,教学大纲学习,学习形式灵活机动,既适应铁路,公路,地质,水利等许多流动性大的部门的职工学习,又适应工作条件特殊和有家务牵累的职工学习,专业设置针对性强,实用,学员不脱产学习,收效快,花钱少,不需要新建校舍,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师资和各种教学设施。
函授的注意事项
加强思想政治教育,着重基础理论教学,贯彻少而精的原则,以利于函授生在有限的业余时间内把基本理论学好,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,要在保证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前提下,注意因材施教,学习成绩优秀的函授生,可以提前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,函授生已经掌握的课程,可以申请参加考试,考试成绩优良的,可以免修,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各教学环节符合要求,考试成绩及格的,可以提前毕业。合理安排学时,留有余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