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可杀不可辱的典故是:广州都督裴伷先获罪入狱,唐玄宗与宰相商量如何惩罚他,有一位宰相提出杖刑,另一位宰相坚决不同意这项惩罚,认为士可杀不可辱,唐玄宗对他的话表示认可。士可杀不可辱的意思是士子宁可死,也不愿意受到侮辱。出自《礼记·儒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