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大改造是:农业、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。三大改造的意义是:标志着我国基本上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,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。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。从此,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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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2年9月,国家领导在一次中央会议上提出:“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,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。”第二年6月,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,包括两方面内容:一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,这是总路线的主体;二是逐步实现对农业、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。
到1956年底,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、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。在“三大改造”后期,由于发展速度过于迅猛,工作过于急促和粗糙,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偏差。
尽管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后期,存在着要求过急,工作过粗,改变过快,形式过于单一的问题。但是,整个来说,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比较顺利地实现如此复杂、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,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,的确是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