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村并居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提出来的,合村并居亦称“合村并点”,有的地方称之为合村并镇或合村并城。合村并居是我国一些地区,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,为了改革落后农村结构和管理体制,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,更好的集约土地发展经济,进行的将几个临近自然村整合起来,建立农村社区的综合改革和探索。
城镇化是城市化的第一个阶段,合村并点就是实现城镇化途径之一;城镇化是指以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为依托,实现农村人口由第一产业向第二、三产业转换的职业转换过程,居住地由农村地区向城镇迁移的空间聚集过程,表现为生活水平提高、生活质量改善、文化素质增强。
合村并居涉及生产结构、空间布局、管理体制的调整,关系到人文关系、生产要素的重组,既敏感又复杂;德州市充分考虑现有发展水平、地缘关系、历史沿革、风俗习惯、自然条件等因素,明确了“五不变一不降低”的政策。
即合村后,原建制村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,各类承包、租赁合同及合理优惠政策不变,村级资产、债权债务不变,自然村村名不变,村民的福利待遇不变,原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不降低。
在合村并居过程中,德州不搞一刀切,探索出6种合并模式:城中村改造型,小城镇吸纳型,强村带动型,产业联结型,企业带动型,相邻村合并型;山东省委、省政府调研组评价,“这些模式尊重实际,尊重群众意愿,保证了合村并居工作平稳有序推进,保证了社会稳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