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生产环境中长期接触氯乙烯气体所引起的神经、消化、呼吸等系统病变以及导致肢端溶骨症或肝血管肉瘤的临床改变。氯乙烯主要以气体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,也可经皮肤进入。人在30g/立方米浓度下有头晕、羞明、恶心、呕吐;180g/立方米浓度时,可出现麻醉症状。
氯乙烯中毒的表现
1、急性中毒主要表现是对中枢神经系统呈现麻醉作用。
⑴刺激反应:表现为一过性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,眼球结膜充血、咽部充血、轻咳等,肺部无阳性体征,亦无麻醉症状。
⑵轻度中毒:呈麻醉前期症状,有眩晕、头痛、无力、恶心、胸闷、嗜睡、步态蹒跚等症状。并可出现心率减慢、血压降低等体征。如及时脱离现场,吸新鲜空气,即可恢复。
⑶重度中毒:上述症状加重,可出意识障碍,甚至昏迷、抽搐、燥动、血压下降等,可因呼吸、循环衰竭而死亡。根据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氯乙烯的接触史,出现以麻醉症状为主的临床表现,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及空气中氯乙烯浓度测定资料,排除其他疾病,可作出急性中毒诊断。
2、慢性中毒长期接触氯乙烯,对人体健康可产生多系统不同程度的影响,如神经衰弱症候群、雷诺综合症、周围神经病、肢端溶骨症、肝脏肿大、肝功异常、血小板减少等。
怎么预防氯乙烯中毒
1、加强生产设备及管道的密闭和通风,将车间空气中氯乙烯的浓度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以内。
2、加强健康监护,每年体检1次,接触浓度高者每1~2年作手指X线检查,并查肝功。精神、神经系统疾病、肝肾疾病及慢性皮肤病患者禁止从事氯乙烯作业。
3、进釜出料和清洗之前,先通风,或用高压水冲洗,佩戴防护服和送风式防毒面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