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.7.11郑和下西洋615周年。永乐三年六月十五日(1405年7月11日),郑和第一次受命下西洋。永乐五年九月十三日(1407年10月13日),郑和船队携诸国使者、押陈祖义等俘虏还朝。明成祖下令斩杀了陈祖义等三人,又宽恕了谢罪的西王,并对郑和此行感到满意,赏赐了旧港之战的有功将士;又因郑和称航海期间天妃多有感应,遣朱焯加以祭告。
郑和几次下西洋
郑和7次下西洋。郑和首次航行始于永乐三年(1405年),末次航行结束于宣德八年(1433年),共计七次。
永乐三年六月十五日(1405年7月11日),郑和第一次受命下西洋,于永乐五年九月十三日(1407年10月13日)返回。
郑和船队在永乐五年(1407年)奉命第二次出发,永乐七年(1409年)夏,郑和船队还朝。
永乐七年九月(1409年10月)第三次出发,永乐九年(1411年)六月,郑和船队还朝。
永乐十年(1412年)十一月第四次出发,永乐十三年七月初八(1415年8月12日),郑和船队回国。
永乐十四年十二月十日(1416年12月28日)第五次出发,约在永乐十七年(1419年)七月回国。
永乐十九年正月三十日(1421年3月3日)第六次出发,永乐二十年八月十八日(1422年9月3日)郑和船队回国,随船来访的有暹罗、苏门答剌和阿丹等国使节。
第七次:宣德五年六月九日(1430年6月29日),明宣宗朱瞻基命郑和出使西洋忽鲁磨斯、锡兰山、古里、满剌加、柯枝、卜剌哇、木骨都束、喃渤利、蘇门答剌、剌撒、溜山、阿鲁、甘巴里、阿丹、佐法儿、竹步、加异勒等二十国及旧港宣慰司,(据《天方至圣实录》等书,七月二十七日(8月15日),宣宗还曾就制造舟船等事下诏。
这次航行,郑和船队从竹步西行,最远到达非洲南端,接近莫桑比克海峡。一说郑和在这次航行的过程中去世。
郑和介绍
郑和,一说本姓马,为明成祖朱棣赐姓郑,世称“三保太监”(又作“三宝太监”),云南昆阳州(今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人,明朝太监,航海家、外交家。
郑和年轻时从侍燕王朱棣,有智略,知兵习战。后在靖难之役中有功,升任为内官监太监。1405年(永乐三年)至1424年(永乐二十二年),郑和六次作为正使太监下西洋。
1425年(洪熙元年)后,郑和任南京守备太监,1430年(宣德五年)受命第七次下西洋,一说在途中于1433年(宣德八年)卒于古里国,今南京牛首山南麓郑和墓或为其衣冠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