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。
1、对任何一种疫苗成分过敏者,以及过去曾接种过任何一种疫苗的严重过敏反应者,如急性过敏症,荨麻疹,皮肤湿疹,呼吸困难,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;
2、发热者,患急性疾病,严重慢性疾病,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;
3、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,接种三个月后有生育计划者;
4、惊厥,癫痫,脑部疾病,精神病史或家族史者;患未经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,以及格林巴利综合症者;
5、诊断为先天性或后天免疫缺陷,HIV感染,淋巴瘤,白血病或其他自体免疫疾病者;
6、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,严重心血管疾病,肝肾疾病,恶性肿瘤,以及其他免疫紊乱症者;
7、已经接种过其他疫苗的人,不建议同时接种两种疫苗。临床医生或接种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疫苗的人。
8、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;
9、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;
10、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。
新冠疫苗禁止接种对象,对新冠疫苗所含成分过敏者,严重的肝肾疾病、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、糖尿病并发症、恶性肿瘤;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;严重呼吸系统疾病、严重心血管疾病等患者,均禁止。
对新冠疫苗成分包含辅料(WIV04株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病毒,辅料:氧化钠、磷酸氢二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)过敏者,或接种第一剂疫苗后发生严重副反应者,或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,禁止再次接种。
接种前,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、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;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,好好休息,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,不要空腹接种;感冒发烧正在吃药的不要接种。
接种疫苗时,需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健康状况,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,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;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,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。
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,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。
目前新冠疫苗接种对象为18-59 岁且无疫苗相关禁忌症者,接种共三针,接种后留下来观察半小时后,无异常方可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