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族人大多数都信奉伊斯兰教,而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,禁食猪、马、驴、骡、狗和一切自死的动物、动物血,所以回族不吃猪肉。伊斯兰教认为猪是不洁的动物,认为吃猪肉是引起许多疾病的根源,认为自死物是污秽的、不清洁的,食之会给身体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。
伊斯兰教的圣经《古兰经》规定:“禁止你们吃自死物、血液、猪肉,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、勒死的、捶死的、跌死的、 死的、野兽吃剩的动物——但宰后才死的,仍然可吃。凡为饥荒所迫,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,毫无罪过,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,确是至慈的。”
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,所谓“佳美”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、形、味或营养滋补外,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“洁净与性格”穆斯林是讲“卫生与卫性”的,正可谓“食以养性”。
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,其食洁,如牛、羊、驼等。而尖齿、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、腐食之动物其性贪、恶,其食污,如猪、狗乌鸦等。所以,回族不吃的肉有很多,猪肉、蛇、驴、狗,都不能吃。
按伊斯兰教礼仪,宰鸡、鸭、鹅、牛、羊、驼一类可食的动物时,必须念“台斯米”,即诵读“奉其主之命”才合教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