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马都统制相当于师长。都统制,宋朝官名。宋徽宗宣和年间,在作战时从各将官中选择一人授给都统制名义以统诸将,权任在安抚使之上,系临时派遣,并非官名,兵罢即省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公元1127年)置御营司,以大臣为都统制管辖诸将,方为常设官名。
后设置渐多,绍兴十一年(公元1141年)收诸大将兵权,以其部将为御前统领官,官品高者为御前诸军都统制,仍驻原地,军额上加以屯驻州名,都统制下面有副都统制,再下面有统制和统领。
扩展资料:北宋官制
1、府
(府尹)开封尹正三品掌府之事宋于首都、陪都及特要之地称“府”
(少尹)开封少尹从六品
(推官)开封府均从六品
2、州
(刺史)从五品掌州之治宋不设“太守”,“刺史”乃虚衔。
判某州事(权知某州军州事)
知州(简称)兼指挥军事
3、县
知县(县令)赤县:正七品
畿县:正八品
赤县:正八品
畿县:从八品
畿县:正九品
尉赤县:从八品
畿县:正九品